When Should Law Forgive?

法律何時該寬恕?:從赦免、修復式司法到轉型正義,前哈佛法學院院長寫給當代的法律思辨課 (繁體中文版書名)

類別 : 社會科學
ISBN:978-0393531749
頁數 : 272
出版 : W. W. Norton & Company; Reprint edition, 2020 年 8 月 25 日
版本 : 平裝版
版權窗口 : 繁體版權已售David / 简体博達代理David

內容介紹

公平正義不是非黑即白,法律也不是什麼都管得到。
我們認同懲罰的規範力,卻也看見寬恕的正向引導力量。
然而,要讓寬恕成為司法實務的一環,牽扯到極為複雜的衝突。

◇◇─────────◇◇
前哈佛法學院院長、美國大法官候選人、哈佛三百週年校級教授瑪莎‧米諾
給眼下這個動盪不安的世界一場充滿人性辯證的法律課

誰有寬恕的權利?
誰應該被寬恕?
在哪些條件下才能夠寬恕?

如果法律不從懲罰的角度制定,而是原諒與寬恕,
世界會是什麼樣子?

寬恕的能力是一種資源,讓個人有辦法超越積怨與衝突。曼德拉領導南非的社會運動反抗種族隔離,再引領國家和平過渡到一個擁抱人權的民主政府,塑造出關注未來的寬大胸懷,而非耽溺於過去的怨恨。他曾說:「恨就像是自己喝下毒藥,然後希望你的敵人快死。」

寬恕,意味著打破冤冤相報的輪迴,並且拒絕個人內心「親眼目睹犯錯的人受苦」的慾望。
然而,寬恕的概念非常複雜,需要層層剝開釐清:

△ 寬恕必須出自個人意願,強迫他人寬恕,會帶來二次傷害。
△ 當事人選擇不寬恕是一種賦權,同樣能獲得尊嚴與力量。
△ 我們可以寬恕他人,而無須寬恕錯誤的行為。
△ 個人受傷可以選擇寬恕,但若傷害的是整個社群,正義仍需司法維持。

寬恕的人也可以主張懲罰犯罪者是一項公共行為,堅持公共規範。這證明法律與寬恕可能屬於完全不同的領域。寬恕屬於「人際領域」,法律體系則是取決於無關個人的過程。藉著寬恕,人們可以放下對那個傷害他們之人的憤怒與仇恨,但人們同時可能並不打算、也不可以改變秉公處理的需求,又或者是改變政策,試著遏止未來有類似的犯罪者。法律體系的寬恕帶來進一步的問題:

△ 法律如何能夠寬恕犯錯之人?
△ 法律上的寬恕與個人的寬恕有何不同?
△ 支持和反對法律寬恕的理由各是什麼?
△ 法律範圍內寬恕的限度在哪裡?

法律反映一個社會的道德價值,而在一個比較不公正的社會裡,就會需要更多的法律。法律體系的目的本是用於懲罰違反者,但如果重新修正法律規則,將寬恕的可能性也納入的話,會有什麼樣的變化?前哈佛法學院院長瑪莎‧米諾在本書提出「寬恕的力量」所具有的種種潛能,一方面探討寬恕的前提,另一方面則承認有些錯誤絕對不可饒恕。她深入不同領域的議題在法律、正義,與文化傳統的複雜交界,並拋出一個當代最為困難的問題:法律是否應該鼓勵人們寬恕?


米諾透過以下三大面向來處理法律中的寬恕議題:

1. 面對童兵與未成年犯罪者,修復式司法有何利弊?
2. 債務免除如何給予人們重新開始的機會?針對政府、企業與個別債權人,各國法律處理債務的方式有何不同?
3. 當赦免作為強大的法律工具,它何時能增強正義、和平與民主的價值,何時又會成為特權的打手,傷害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承諾?

有時候,放棄法律上的怨恨會讓法律更為公正。不過,由於法律是維護民主的重要框架,雖然宗教領袖、心理學家等都肯定寬恕是向善之動力,但要將寬恕落實為正式的法律施行細則,將牽涉到更為複雜的考量。瑪莎‧米諾身為鑽研寬恕議題數十年的哈佛法學院教授,藉由本書議題之探討,無論在實務與理論上都進一步提出了操作的輪廓與辯證。

目錄
前言
寬恕年輕人
寬恕債務
大赦與特赦
反思
 

作者介紹

瑪莎‧米諾Martha Minow
哈佛三百週年校級教授,二○○九年至二○一七年間擔任哈佛法學院院長。在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約翰‧保羅‧史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退休後,米諾是繼任大法官的候選人之一。

數十年來,她研究並書寫關於法律與原諒的相關議題,研究範圍包括科索沃的獨立國際委員會以及聯合國高級難民署的想像共存計畫。著有Between Vengeance and Forgiveness: Facing History after Genocide and Mass Violence(暫譯:報復與諒解之間:在種族滅絕與大屠殺後面對歷史)等作。
 

書評

‧在这个充满噪音以及困惑、由仇恨所赋予生气的世界中,马莎‧米诺是一个具有道德清晰的声音;她是一个鼓励宽恕的律师,一名追求证据的学者,一个追求慈悲的人。
──吉儿.莱波尔(Jill Lepore),《真理的史诗》(These Truths)作者

 

‧在这个被反动与呛声文化所形塑,对于他人总是采取严厉、道德指向性谴责的时代中,这本杰出的作品带来了一个深刻的提醒:为了能够让一个分歧社会融合成一个人性社会,必须要具有根植于法律的宽恕,以及和解的能力。本书针对法律该如何做到这点进行了启发性的讨论,让本书成为一个更具人性社会的灯塔。
──克劳德‧史提尔(Claude Steele),《韦瓦第效应》(Whistling Vivaldi)作者

 

‧除了马莎‧米诺之外,没人能针对宽恕在法律上的角色及原谅的相关法律写出这样杰出、可读的静思之作……本书展示出如何在同时记住过去之时,也抛开过去前进并重建。」
──劳伦斯‧特莱布(Laurence Tribe),《终结总统制》(To End a Presidency)作者

 

‧「如果一个人的手里仍抓着他犯罪所得的赃物,那他能够被赦免吗?」(语出哈姆雷特)。在这本充满慈悲、细致并实际的著作中,马莎‧米诺将一组初见似乎毫无关联的议题进行了具有启发性的连结:童兵所犯下的恐怖罪行、公司与学生债务,以及总统对不思悔改的罪犯所进行的特赦。米诺以杰出手法展示了这些议题全都引导出同一个急迫且具争议性的问题:一个正直的司法系统能够针对哪些犯行、在哪些情况下进行宽恕?《法律何时该宽恕?》就这个法律难题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指引。
──斯蒂芬‧格林布拉特(Stephen Greenblatt),普立兹奖得主

 

‧马莎‧米诺讨论了社会如何从大规模的悲剧与违反人权事件中恢复的这部作品具有转型正义的意义……她的见解根植于对司法要求的深入细致理解,聪明而又深入。
──布莱恩‧史蒂文森(Bryan Stevenson),平等正义倡议组织(Equal Justice Initiative)创办人

 

‧马莎‧米诺慈悲、渊博且细致的检验……具有突破性,应该会为未来政策制定者提供有用的架构。
──《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

 

‧针对修复式正义的坚实可及文献。
──《科克斯评论》(Kirkus Reviews)

 

‧《法律何时该宽恕?》将帮助读者理解法律之下原谅与宽恕的棘手复杂性。
──《书单杂志》(Booklist)
 

法律何時該寬恕?:從赦免、修復式司法到轉型正義,前哈佛法學院院長寫給當代的法律思辨課 (繁體中文版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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